锦潭社区天目高中学生居委会成立实施方案

 锦潭社区天目高中学生居委会成立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尝试社区化管理模式,改革住校生管理,努力创建“安全、整洁、温馨”寝室,培养住校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学校决定成立锦潭社区天目高中学生居委会。

 二、组织机构 居委会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6 名。下设:学生公寓楼长 14 名(每层楼 1名)、纪律卫生干事若干名等。

 三、人员产生办法 居委会主任和副主任人选在高一、高二年级中产生,一学年选举一次。

 具体产生程序为:

 (1)各班推荐 2 名候选人(必须经过班主任审核),候选人要求填好个人履历表。

 (2)各班推荐的候选人,由校团委和学校宿管科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

 (3)居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的候选人由所有住校生民主投票选举产生。

 (4)居委会主任和副主任选举产生后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由学校宿管科聘任并发聘书。

 (5)14 名学生公寓楼长、纪律卫生干事由居委会聘任。

 四、居委会成员的权利 1、居委会成员有权利根据住校生管理条例正常开展管理工作,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加以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纪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处理意见。

 2、居委会成员有权向学校提出学校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3、居委会设一专门办公室。

 4、居委会成员的工作经过评定后计入个人社会实践学分,在班级德育分考核中每学期加 5 分/人。

 5、每学期由居委会组织评选居委会工作积极分子 5-10 名,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居委会成员的义务 居委会是学生自治组织,其成员要乐于为同学服务,有奉献精神,做事讲原则、讲公平,能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附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学生公寓楼长工作职责,纪律卫生干事工作职责)

 居委会成员工作职责 (一)居委会主任职责:

 1、 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居委会各项规定,管理好本居委会的各项事务,自觉接受居委会成员和居民的监督;

 2、聘任各层楼长,全面负责本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3、协调各居委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居委会成员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4、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总结,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座谈会和召开一次全体寝室长会议并积极对宿管科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 (二)居委会副主任和主任助理职责:

 1、 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居委会各项规定,完成居委会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管理好本居委会的各项事务,自觉接受居委会成员和居民的监督;

  2、协助和积极配合居委会主任完成居委会各项具体工作 。

  (三)各层楼长职责 1、坚持每天在自己所负责楼层进行巡视检查,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和居委会主任或宿管科负责人交流、沟通,并提出整改意见; 2、积极配合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掌握本楼层同学的住宿情况,深入同学们的宿舍,引导同学们的行为规范,宣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有义务就同学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与宿舍管理科负责人沟通。如发现宿舍管理科在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卫生等方面存在问题,可直接向宿管科负责人反映。

 (四)学生公寓纪律卫生干事职责 1、服从学校分工安排,每天定时检查纪律和卫生,做好记载,做到不迟到、不缺岗。

 2、卫生纪律检查过程中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发现卫生纪律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和宿管科作好反馈。

 3、定期召开检查小组成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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