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东部国际商务中心二期工程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教园区

 雨污水管网检测和修复改造初步设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ZJ- - 974876

 招标人: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

 招标 代理机构 :

 浙江 国际 招(投)

 标 公司

 7 2017 年 年 2 12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一、总则 ......................................................................................................................................... 9

 二、招标文件 ................................................................................................................................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5

 五、开标 ....................................................................................................................................... 16

 六、评标 ....................................................................................................................................... 17

 七、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 .......................................................................................................... 18

 八、质疑与投诉 ............................................................................................................................ 19

 九、其他 ....................................................................................................................................... 21

 第三章

 用户需求 .............................................................................................................................. 22

 一、项目概况 ................................................................................................................................ 22

 二、总则 ....................................................................................................................................... 22

 三、工作内容 ................................................................................................................................ 23

 四、工作成果 ................................................................................................................................ 24

 五、人员、设备的配置及保障 ...................................................................................................... 25

 六、报价要求 ................................................................................................................................ 26

 七、商务要求(招标需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招标需求为准)

 ........................................................... 27

 八、中标人的责任与义务 ..............................................................................................................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29

 第五章

 评标办法 .............................................................................................................................. 34

 一、评标原则 ................................................................................................................................. 34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 34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采用综合评分法)

 ........................................................................................ 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0

 一、投标文件封面示范 ................................................................................................................. 41

 二、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建议格式 ................................................................................................... 42

 三、商务资信及技术文件部分建议格式 ........................................................................................ 49

 四、报价文件部分建议格式 .......................................................................................................... 57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委托,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教园区雨污水管网检测和修复改造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J-974876

 二、项目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教园区雨污水管网检测和修复改造初步设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 购数量

 单位

 预 算 总 金 额( ( 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内容备注

 1 1 项 9250000.00 根据杭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专业单位,完成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教园区(即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校、浙江警官职业技术学院)雨污水管网检测和修复改造初步设计工作。中标人须确保通过海绵城市方案专项审查,并在其后的工程实施中提供跟踪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顺利结束。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等级为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不得缺少排水专业);2、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供应商报 名时间及地点等: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12-15

  至 2017-12-26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2 号楼 6 楼 613 室 标书售价:每本 500.00 元(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现金 银行账户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 供应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3 (1)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类似合法证照),法人代表委托书,开票资料,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8 8- - 01- - 05

 10: 30 :00

 八、投标地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幸福南路 6 1116 号 和茂大厦四楼)第一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

 2018 8- - 01- - 05

 10:30:00

 十、开标地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幸福南路 6 1116 号和茂大厦四楼)第一开标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类型:项目保证金 项目保证金:180000.00 元 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供应商应为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请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g.hzft.gov.cn)进行注册并将书面材料提交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复核。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2 号楼 6楼);联系人:张彦波;联系电话:0571-81061820。

 十四、招标文件:

 4 详见附件。

 十五、公告发布范围: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杭州政府采购网。

 十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中心(金沙大道 600 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571-86871733 2、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2 号楼 6 楼 联系人:唐稳、刘德州 联系电话:0571-81061825 传真:0571-884734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 600 号西楼 6 楼 投诉受理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571-89898772 传真:0571-86910277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教园区雨污水管网检测和修复改造初步设计 2 项目地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具体区域由采购人指定 3 项目编号 ZJ-974876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招标内容 根据杭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专业单位,完成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教园区(即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校、浙江警官职业技术学院)雨污水管网检测和修复改造初步设计工作。中标人须确保通过海绵城市方案专项审查,并在其后的工程实施中提供跟踪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顺利结束。

 6 服务期 初步设计方案在 2018 年 3 月 31 日之前完成。

 具体时间进度节点服从采购人安排。

 7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8 采购预算 杭经开采分-2017-42006,总额 925 万元。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投标人,对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10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8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支票(仅限于杭州地区单位提交)或电汇或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

 (1)收款人(全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3)帐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11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2 投标答疑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请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 18 时 00 分之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 0571-88473411。答疑回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14 投标文件份数 (1)纸质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必须胶装。另提供刻录光盘或 U 盘形式电子档一份。

 ▲(2)报价文件必须单独编制、装订;密封时,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

 (3)资格证明文件单独编制、装订;其他文件视厚度可以装订成一册或多册。上述文件视情况密封在一个或多个密封袋内。

 1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6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幸福南路 1116 号和茂大厦四楼)第一开标室 时间:2018-01-05

 10:30:00 1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顺序:按照投标文件送达的先后顺序进行。

 开标程序: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技术、资信文件开标;

 时间:

 2018 8- - 01- - 05

 10:30:00

 开标地点 :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

 时间:技术、资信文件评审结束后(以招; 标代理机构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同第一阶段开标地点。

 注:第一阶段评审过程中作无效标处理的投标人不再进入第二阶段开标,报价文件直接退还投标人。

 1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不足该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 19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后 7 天之内,中标方须向采购人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 3%的履约保证金(四舍五入进位到千元)。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项目服务期满后无质量和服务问题,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中标方如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将撤销其中标资格,报请批准后另行采购。

 7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20 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1 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2 特别说明 (1)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答疑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书面提出,逾期视同自动放弃疑问提出的权利或招标人不作答复。

 (2)依《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18 号令)第七十八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质疑、投诉人未按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

 (4)

 )

 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5。

 )采购文件等资料中,电子档与书面存在不一致的,以书面为准。

 23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详细计算方式见“投标须知”第 27 项。

 24 其他政策类内容 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适用)

 2、投标产品若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内的,请提供相应依据。(本项目不适用)

 3、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政策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政策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策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

 8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本招标文件尾页《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 融 资 相 关 事 项 通 知 》 , 或 登 陆 杭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网(http://cg.hzft.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9 一、总则

 本次招标工作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1.2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3 投标须知为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特定条款有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

 2 2 .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

 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备件、配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协助、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 “书面函件”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文字;官方指定网站公示的内容也可视为书面告知。

 3 3 . 合格的投标人 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

 3.1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审查通过。

 3.2 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若投标货物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则必须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

 3.3 投标人投标时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认证等,必须属于投标人自身。投标人承诺的项目拟派人员必须为正式员工。如上述材料无法证明属于投标人自身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第三方证明材料。

 4 4 .相关说明

 4.1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4.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

 10 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4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4.4.1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4.4.2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杭州市政府采购网”(cg.hzft.gov.cn)

 4.4.3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二、招标文件

 5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本招标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6、7 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5.2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5.3 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

 5.4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6 6 . 招标文件 答疑

 6.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传真至 0571-88473411。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

 6.2 投标人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

 6.3 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文件与补充文件一起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 7 . 招标文件的 澄清与 修改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11 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3 在补充文件发布后,如果投标人认为制作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在收到补充文件 24 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投标人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7.4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5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6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发布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7 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经采购人同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提出答疑或质疑。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中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

 8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

 8.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9 9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资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9.1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前者)。

 (2)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可单独递交)。

 (3)

 如下资格证明材料:

 a. 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类似证明材

 12 料。如实施多证合一的,提供相应证书即可。要求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同); c. 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良好记录的有效凭据; d. 证明投标人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料。建议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开始提供; e.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f.其他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等级为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不得缺少排水专业)。

 g.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内容。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有第 f 项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评审时,相关证明材料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证明材料为准。

 (资格证明文件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视为资格性审查未通过)

 (4)合同/商务条款偏离表(如有)。

 (5)资信类证明(如有):

 A.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同时需证明所供设备/货物位于清单内。

 B.投标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小微企业证明。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

 C.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需提供投标人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小微企业证明(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

 D.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6)其他可以提供的资料(如有)。

 2 9.2 商务资信及技术文件,内容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明: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业绩汇总表,及其证明材料。

 (3)相关资信、荣誉、认证等,及其证明材料。

 (4)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具体工作内容与实施方案; B.质量、工期的保障; C.针对性、合理化建议等。

 13 (5)投入人员汇总表(自定)。

 (6)投入仪器设备汇总表(自定)。

 (7)相关服务承诺。

 (8)其他(如有)。

 3 9.3 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测算。

 (4)投标人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9.4 以上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附件所附格式填写。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并编制。

 10 .投标函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

 10.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1 .投标报价

 1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填写报价有关表格。该部分内容 为在第二阶段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人应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当投标函与开标一览表不相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 11.2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综合费率包干形式。投标人须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11.3 投标报价须考虑的因素 (1)

 此报价 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 仪器)、劳力、利润、税收 以及服务成果全部验收完毕前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

 (2)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凡要求投标人办理的一切手续(包括投标和中标后供应货物的各种手续)均由投标人自行调查办理,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在报价时可自行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风险包括政策性调价及市场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招标人不承担风险因素造成的价格变更。

 (4)投标人可进一步参阅用户需求部分,了解各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除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要求,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未计入报价的部分,均视为投标人的优惠,不再调整。

 11.4 报价明细中采用单价及合价,便于评审及经济性测算。采购人要求的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力。

 14 11.5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

 11.6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

 12 .投标货币

 投标人用人民币报价。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3.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仅限杭州地区单位递交)或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13.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 13 3. .6 6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3.7 未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归采购人所有(上交国库),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14 4 .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有效。

 1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或信件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限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3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限期约束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限期。

 1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5 1 15 5 . 投标文件的 式样 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装订成册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5.2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包括 “正本”、“副本”,文件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必须胶装(卡纸或铜版纸作封面,不建议硬质纸板做封面),不得出现散页、活页。

 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须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其中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字迹须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5.3 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 中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函(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函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正本中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须为原件。副本可复印正本内容。

 15.4 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修改处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接受。

 15.5 投标文件每册目录所示页码应该是该册唯一的页码,其唯一的页码应该与目录所示的页码相吻合。投标人应针对评标细则逐条编制响应内容并标注对应页码,否则采购人不承担因为该项错误导致找不到目录所示内容而漏评或因标书编制质量而被扣分的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16 6 .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 16 6 .1

 投标人 须 将投标文件密封 包装。

 16.2 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

 密封袋均应注明:

 “(1)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2)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3)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6 (4)

 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并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填入开标日期和时间。在包封外层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

 16.3 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 16.4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其他文件可密封在同一密封袋(箱)内(如文件较厚的,可分成多个密封袋(箱))。

 1 17 7 . 投标截止期

 17.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17.2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3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 .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 17 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9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9.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6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

 19.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

 19.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3.7 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

 2 20 0 . 开标

 20.1 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

 20.2 开标大会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称投标人代表)必须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原件 (其他诸如驾驶证、市民 卡等一律视为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投标人如是法人代表的,只须按前款提供并出示相关证明、证件即可;如是法人代表授权一个以上代表参加投标的,应按实参加,并在相应文件上同时签署 。

 17 20 .3 开标程序:

 本项目按照先拆封资格证明文件、商务资信及技术文件,后拆封报价文件的顺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开标大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对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采购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3)按投标人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即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采购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含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下同)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资格证明文件资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投标人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采购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

 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应当将其中的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否则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资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资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投标人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资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同时公布其资信和技术得分情况。

 (5)拆封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6)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20.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评标

 2 21 1 .评标

 21 .1

 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依法组建由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等。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相关专家等组成,其中政府采购

 18 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 21.2 评标纪律

 本次评标工作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定标前将保密。

 3 21.3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22 .废标

 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七、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

 2 23 3 . 中标 人的确定

 24.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3.2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公告中标结果。

 23.3 在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预中标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用户需求行为的,则取消其预中标资格,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则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

 2 24 4 .合同授予

 24.1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3.1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24.2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

 25 .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供一份关于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的通讯录作为合同附件。

 25.2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可通过杭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g.hzft.gov.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拟参与开发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可以先获取采购文件,再补办注册登记手续,并在签订合同前注册入库。

 19 25.3 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或提出采购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如招标人违约拒签合同的,应支付给中标人投标费用相当的招标违约金。但执行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不在此列。

 25.4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25.5 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后,采购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26 . 履约保证

 26.1 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支付金额及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6.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25 或 26.1 条相关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7.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支付标准及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其标准为: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费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注:中标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如本项目中标金额为 2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200-100)万元×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5+1.1) =2.6(万元)

 29 .采购结束

 28.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即为采购结束。

 28.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八、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

 20 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29. 投标人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 投标人质疑

 30.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如对可以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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