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1 国土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3 篇

  国土局公开服务承诺书第 1 篇

  为优化政务环境,改进政风行风,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国土资源局特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推行阳光行政。除涉密内容外,对所有的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办事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一律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依法行政。对土地和矿产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运用市场方式公开、公正、公平配置土地、矿产资源。对经营性土地和采矿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严格征地程序,补偿合法到位,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加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业秩序,坚持经常巡查、制止及时、处罚到位,切实维护投资环境。

 三、贯彻群众路线,狠刹四风。亲民爱民,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狠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做到令行禁止。

 四、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建设用地报批事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登记发证、探矿权申请、采矿权申请要在各股室承诺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

  2 上报工作。

 五、实行文明办公,提高服务质量。日常工作中,坚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及内部会审、集体决策制。接待群众要做到用语文明、热情大方、服务耐心。

 六、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对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违反廉政纪律的,不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以及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一律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国土局公开服务承诺书第 2 篇

  为切实贯彻落实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严格按照程序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土地开发等专项规划。

 二、严格按照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审查项目单位提供的用地预审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用地预审手续。

 三、对前来咨询、办事者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解答;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全暂时无法受理的事宜,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并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宜,积极主动引导介绍到相关科室。

 四、坚决杜绝在规划审查、建设用地预审等方面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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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国土局公开服务承诺书第 3 篇

  为优化政务环境,改进政风行风,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国土局矿管股特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狠刹四风,亲民爱民,为群众、企业办好事、办实事;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发生。严格执行国土部颁发的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严格遵守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管理各持证矿山企业按照规定依法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加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对不按照开采方案开采的违法企业及时制止、查处,并限期改正;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对来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勘查许可证变更、注销、延续的企业,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上报工作;依法调查处理各类矿业权权属纠纷,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将权属纠纷化解在初始,避免纠纷扩大化。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维护我县正常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推行阳光行政,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期限、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做到事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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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实行热情办公、文明办公,为民办公、廉洁办公,做到文明用语、耐心服务、热情大方,让企业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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