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通用版 【完整版】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联合考核办法

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通用版 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满足本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发展,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通用版 ,供大家参考。

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通用版

  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满足本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发展,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涵义)

  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以居家为基础,主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家庭照料支持等养老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社区养老服务,以及政府开展相关服务和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发展导向)

  社区养老服务注重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专业照护与家庭照料相结合,重点为失能、失智等生活自理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第五条(服务类型)

  社区养老服务按照服务功能、服务方式和管理形式等,主要有以下类型:

  (一)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长者照护之家等,为老年人提供日托、临托、全托等集中照护的社区托养服务。

  (二)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老服务社、老年照护站等,通过上门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居家照护服务。

  (三)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点)、护理站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体检等医养结合服务。

  (四)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专业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照顾者提供照料技能培训、辅助器具租赁等有助于提升家庭照顾能力的服务,以及依托社区各类设施和服务资源为纯老家庭、高龄老年人等提供互助关爱、生活照顾、适老性环境改造等社区支持服务。

  鼓励按照居家老年人的实际服务需求,创新社区养老服务方式和内容。

  第六条(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本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服务规范、指导和监督;各区民政局负责本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市、区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规划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经济信息化、商务、公安(消

  防)、食品药品监管等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做好社区养老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街镇职责)

  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负责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培育扶持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开展社区专业照护服务,组织指导居(村)委会以及老年人组织等为老年人服务。

  第二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第八条(设施定义与类型)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指提供非医疗类社区养老服务的场所。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主要包括社区托养服务设施、综合为老服务设施、社区支持类服务设施。

  第九条(设施建设)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由政府出资建设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建设标准。

  第十条(社区托养服务设施建设要求)

  社区托养服务设施应当按建筑面积40平方米/千人的规划要求进行落实,均衡覆盖城镇及农村社区,兼顾服务半径。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规划配套建设相应托养服务设施,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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