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改革助力企业智能化转型:作用机制与政策优化

刘慧凤

随着国际科技和产业竞争日趋激烈,大国战略博弈进一步聚焦制造业,西方国家开启了以智能制造为抓手提升竞争力的战略布局,例如美国的“先进制造业领导力战略”、德国的“国家工业战略2030”和日本的“社会5.0”。《中国制造2025》和《智能化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描绘了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的战略目标和路线图。2021 年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将智能制造作为制造强国建设的主攻方向,并明确到2025 和2035 年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发展目标,智能化转型已成为制造业提质增效的必选之路。但是,企业智能化转型是一个系统性投资项目,包括技术装备更新、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和企业商业模式的转变等,投资成本高,不仅受制于企业融资约束,而且还会受到保就业的压力。实践中存在着企业不愿转、不敢转和转不好的现象,因此,企业智能化转型需要政策支持。

财税政策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工具。政府通过采取财政奖励政策鼓励企业智能化转型,政策效果显著。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2015—2021 年培育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1029 个,示范项目生产效率平均提高45%、产品研制周期平均缩短了35%、产品不良品率平均降低了35%,为企业智能化转型树立了标杆。①试点示范项目的数量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披露的数据统计得出,其他数据出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为全面提高企业智能化水平,《“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将“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列入智能制造的保障措施。由于这种财政补贴政策受益面有一定的局限性,减税政策是政府更好用的政策工具。因此,分析已有的减税政策是如何激励企业智能化转型,梳理存在哪些不足,并提出优化智能化转型减税政策的建议,对实现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的目标、提高财税政策的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减税改革和智能化转型都是学术研究的热点,但是减税改革与智能化转型之间相关研究并不多见。一方面,已有研究很少提供减税政策促进了企业智能化转型的证据。杨志安(2021)采取理论模型分析柔性生产背景下,在生产环节和非生产环节的“减税降费”政策能够在短期内促进制造业智能化升级,过快的减税降费将会制约其作用的发挥,但没有研究具体减税政策的效果,也没有提供经验数据。更多研究指出,企业智能化升级的关键影响因素是智能技术发展、技术创新、人工成本、环境规制、政策激励、产品市场需求和企业家创新精神(李健旋,2020;
吉艳平等,2018;
苏贝和杨水利,2018;
等)。另一方面,税收政策与企业行为的研究证实了减税政策能够激励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人力资本结构的调整和质量的升级。学术界利用增值税改革和所得税减税政策的机遇,使用不同层面数据和方法实证检验增值税转型、营改增、增值税留抵退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等减税改革对投资、创新和人力资本的影响。增值税转型和营改增等减税改革促进了固定资产投资(聂辉华等,2009;
Zhang et al.,2018;
许伟和陈斌开,2016;
申广军等,2016) ,推动了创新(刘行和赵健宇,2019)。姚宇韬和王跃堂(2019)总结了营改增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以及研发投资的机理,提出“非债务税盾与资本结构之间存在替代效应的学说”。美国固定资产折旧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固定资产投资,并且规模小的公司要比规模大的公司反应更为强烈(House and Shapiro,2008;
Zwick and Mahon,2017)。

中国加速折旧政策主要刺激了小规模企业以及非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时对企业的资本配置效率也有显著影响(刘行等,2019)。增值税转型和营改增提高企业资本有机构成(樊勇等,2017),促进了人力资本升级(刘啟仁和赵灿,2020)。留抵退税政策通过减轻企业的融资约束进而刺激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黄贤环和杨钰洁,2022)。企业收到了更多的增值税留抵返还后,增加了企业的投资,进而促进企业价值的提高(刘金科等,2020;
吴怡俐等,2021)。

综上所述,减税政策对智能化转型的促进作用没有受到学术界足够重视。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有:(1)政府没有出台专门针对企业智能化转型的优惠政策。即使如此,也不能否认减税政策影响了企业智能化转型。智能化投资是数字经济时代企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智能化投资一定会伴随着资本和劳动配置的优化调整。既然减税改革对固定资产和研发投资、人力资本升级和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具有激励作用,就有利于企业智能化转型。否则,《“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也不可能将加大财税政策支持作为智能化转型升级的保障措施。(2)企业智能制造是从制造技术特征定义的,不利于认识减税政策影响企业智能化转型行为的着力点。智能化转型企业已经受益于减税政策,学术界应该重视减税政策对智能化转型激励机制和效果的评估。

本文从企业财务视角分析企业智能化转型的财务本质,系统分析不同减税政策对企业智能化转型的作用机制和相互关系,不仅具有学术创新价值,而且为进一步评估减税政策对智能化转型的作用效果提供了理论基础,对优化减税政策设计、推动企业智能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减税政策之所以能促进企业智能化转型,原因在于减税政策能够影响智能化投资成本,减少企业纳税支出,提高转型项目预期收益率。国家智能制造规划起始时间是2016 年,我国并没有出台针对智能制造的专项减税政策,因此,本文选择以2016 年以后实施并生效、与智能化转型有关的减税政策,分析其促进企业智能化转型作用机理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智能化转型的财务特征

税收是国家参与企业价值分配的范畴,分析减税对企业智能化转型的影响,首先需要从价值创造视角认识智能化转型。

《智能化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是从生产技术特征的角度定义企业智能制造①《智能化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将智能制造定义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贯穿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活动环节,具有信息深度自感知、自决策、自执行、自适应等功能的新型生产方式 。,智能化转型是从传统生产方式向智能制造生产方式的转变。从财务视角看,智能化转型过程是企业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配置结构和质量迭代升级,并带来质效提升的过程。

第一,企业智能化转型始于智能装备的投资,改变了企业资本和劳动的配置结构。智能化投资的工业机器人、数字车间、管理软件、物联网服务等都是企业的资产。相对于原有资产,转型过程是资产质量和配置迭代升级的过程。德勤2018 年在调研153 家智能制造企业基础上发布的研究报告②德勤中国:《中国制造,行稳致远—2018 中国智能制造报告》,https://www2.deloitte.com。披露,中国工业企业智能制造五大部署重点依次为:数字化工厂(63%)、设备及用户价值深挖(62%)、工业物联网(48%)、重构商业模式(36%)以及人工智能(21%)。规模以上企业的智能化升级总投资中,硬件投资占35%,软件投资占19%,服务投资占46%,而小企业则是硬件投资57%,软件投资28%,服务投资15%。智能化装备应用必然对企业人力资源总量和结构提出调整要求。实证研究发现,智能化、数字化对企业劳动雇佣产生了挤出效应和促进效应,提高了高学历员工的比例,改变企业内部劳动力结构,生产人员占比减少,管理和销售人员占比提高(任颋和刘欣,2021;
张远和李焕杰,2022)。这说明,智能化转型必然伴随着企业资本和劳动这两种生产资源质量的提升和配置结构的调整。

第二,智能化转型受益于企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通过智能化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带动256 家制造企业复制推广了1300 多个项目。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新模式应用项目中,企业的生产效率平均提高 44.9%,能源利用率提升了19.8%,运营成本降低了25.2%,产品研制周期缩短 35%,产品不良率降低了35.5%(杜传忠,2021)。智能化转型相对节约了劳动投入,提高了人均产值或产量;
产品研发数字化、供应链管理数据化、智能化排产和智能生产系统的应用,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率(韩会朝和徐康宁,2020)和全要素生产率(温湖炜和钟启明,2021)。

(二)增值税改革促进企业智能化转型的作用机制

1.全面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智能化投资

自2016 年5 月1 日起,营改增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业税退出,增值税扩围,增值税抵扣链条被全面打通。增值税抵扣范围从动产扩大到不动产、无形资产和外购服务,全面降低了企业智能化投资项目的成本,增加了进项税额抵扣。

在全面营改增以前,外购机器设备和仪器等动产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不动产和部分服务性投资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改革后,企业数字工厂的不动产投资中的增值税可以分两年抵扣(从2019 年4 月1 日起可以在当年抵扣),软件和网络等信息化投资的无形资产和外购服务的增值税也可以抵扣,企业进项税额会快速增加,不仅降低了企业增值税,而且待抵扣增值税明显增加。同时,数字工厂的固定资产成本降低,会降低企业的折旧费用;
同理,无形资产和服务的进项税额可抵扣,也会减少成本费用,有利于增加税后利润。

智能化投资包括硬件、软件和服务等一揽子投资项目,全面营改增后,因为进项税额抵扣增加而降低了投资成本,有利于转型后企业降本增效和提质增效;
增加了进项税额,相对于销项税额,企业所交增值税大大减少,节省了缴纳增值税的现金流出,甚至出现了增值税留抵税额。

2.增值税降低税率有利于提高企业智能化转型的效果

继全面营改增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继颁布了简并增值税税率、降低增值税税率的改革政策。从2018 年5 月1 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①《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自2019 年4 月1 日起,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6%税率保持不变。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 年第39 号)。

增值税税率降低从投入和产出两个方面影响企业智能化转型。第一,有利于降低企业智能化投资成本和现金支出,加快投资回收期,提高智能化转型投资决策的可行性。这两次连续降低增值税税率后,在2019 年以后智能装备和定制软件投资的进项税额可以降低4%,新建智能化车间或数字工厂所需要的不动产投资进项税额也可以降低2%,降低了企业投资额。第二,促进制造业服务化转型,降低销项税额。一方面,企业销售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和服务适用税率随着增值税税率的调整而降低;
另一方面,随着企业智能化转型升级,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提高,有利于制造业服务化、信息化转型,改变了企业营业收入结构。企业销售货物税率13%,而服务收入适用税率6%,可以降低企业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降低有利于降低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同样产生节税效应。企业增值税降低会同时降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此降低企业流转税税负。下面以具体实例分析论证。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 年,主要从事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开发与销售,是国内领先的风电整机制造商。公司自2007 年开始信息化、数字化转型。2011 年建立智能风机服务管理平台,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逐步实现了风电信息技术资源的实时集成和信息共享,拓展了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风电的服务收入从2009 年占收入总额的2.02%逐年提高到2020 年的7.88%。企业流转税税负2008 年为2.31%,2015 年为4.25%,2016 年降低到4.03%,2018 年为1.77%,2019 年降低到0.55%。①相关数据根据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计算。从连续的时间来观察,可以发现在智能化转型过程中,减税政策发挥作用的侧重点不一样,在投资增长期主要作用于投资,增加进项税额,发挥现金流节约效应和成本降低效应;
转型后逐步作用于产出端,相对降低销项税额,最终降低企业税负,提高税后利润。

3.增值税留抵退税进一步完善了对企业智能化投资的激励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缴税金计算采取进项扣税法,这种方法建立在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期间配比的基础之上。由于进、销的规模和时间存在差异,难免出现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的情况,若这种情况出现,企业当期不但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反而出现增值税留抵税额。

在增值税转型和营改增后,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趋势明显。刘怡和耿纯 (2018) 利用2010 年和2011 年企业税务调查数据统计分析,21.54%的企业存在留抵退税,资本密集型企业和初创企业有留抵退税的较多,东部地区留抵税额约占全国留抵税总额的60%。由于智能化转型投资规模比较大,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增加在所难免。

2018 年以前,我国主要采用期末留抵结转下期抵扣的做法,但允许集成电路行业(2011)、化工(2014)和飞机制造业(2016)试点留抵退税改革。在全面营改增以后,留抵税额逐步增加。留抵增值税占用资金,提高企业融资成本,加重企业的融资约束。解洪涛等(2019)通过统计分析发现,增值税留抵税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提高1 个单位,会导致财务费用负债比增加 0.189,中小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挤占现金流,抬高其融资成本,降低其抗风险能力。

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就是为了解决留抵增值税给企业带来的难题。自2018 年4 月1 日至2021 年5 月1 日,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实施增量留抵退税政策;
2022 年4 月1 日以后,国家对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到大型企业依次实施存量留抵增值税退税政策,才彻底解决留抵退税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以往的研究也证明,留抵退税政策可以减轻企业的融资约束,刺激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增加研发人员雇佣,促进企业创新(刘金科等,2020;
蔡伟贤等,2022)。由于存量留抵退税政策实施时间较短,并没有解决智能化转型企业留抵退税占用资金较大的问题。我们在对智能化转型的标杆企业三一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案例分析发现,公司自2010 年发生待抵扣的增值税1.11 亿元,到2021 年尚有18.46 亿元待抵扣增值税。

综上所述,智能化转型资本支出大,投资期长,占用资金多。营改增后,由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扩大,有些行业和企业进项税额出现逐步增加的态势,特别是全面营改增后,投资增长越快的企业和智能化程度越高的企业,留抵退税增加越快,资金占用越多。增值税留抵退税打通了增值税改革的最后一个堵点,将智能化、数字化投资抵税的现金节约效应落到实处,缓解了企业融资约束,并在企业形成“智能化投资增加—进项税额增加—留抵退税增加—融资约束缓解—投资和研发投入增加—企业提质增效”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完善了增值税减税政策对企业智能化转型的激励机制。

(三)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智能化转型的激励机制

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抵税收益节约了纳税现金支出,缩短了投资回收期

固定资产折旧在所得税前扣除,减少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纳税流出的现金,提高税后利润,具有非债务税盾作用。加速折旧政策虽然不能减少固定资产折旧总额,但可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使用前期的折旧,少计应交所得税;
减少后期折旧,则补回前期少缴的所得税,相当于企业获得无息贷款,可以加快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进度,缩短项目回收期。另外,提高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标准,具有加速折旧的作用。比如,企业投资一项智能装备1200 万,使用寿命为10 年,如果不考虑净残值,年折旧为120 万,应纳税所得税额减少120 万,如果税率为25%,每年少缴所得税为30 万元。如果采用缩短年限法加速折旧,折旧年限为6 年,年折旧为200 万,应纳税所得税额减少200 万,如果税率为25%,每年少缴所得税为50 万元。总的纳税额不变,投资回收期缩短为6 年,如果贴现率为10%,提前收回投资,企业还获得货币资金价值。

从2014 年起,我国连续多次颁布加速折旧、提高税前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标准的优惠政策。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66 号)。刘行等(2019)实证检验结果发现,加速折旧政策使得受政策影响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幅度上升了约45%,说明加速折旧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影响力度比较大。因此,在加速折旧政策下,企业智能化硬件投资能够使企业获得非债务税盾的节税效应,加速投资回收。

2. 研究开发投入加计扣除抵税提高了智能化转型企业研发效果

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研发投入税前附加扣除的抵税作用,激励企业不断提高研发投入。2008 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扣除50%;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如果企业研发投入100 万,附加扣除50 万,若企业适用25%税率,少缴所得税12.5 万元。在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期间,制造业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到75%。②《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从2022 年1 月1 日起,再一次将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③《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3 号)。这意味着,2018 至2021 年期间,同样是100 万元的研发投入,企业可以节省所得税18.75 万元,2022 年可以节省所得税25 万元。

企业智能化转型是产品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产品生产各个环节的系统优化过程,需要在产品开发设计、生产技术、管理系统和价值链管理等层面进行创新,创新投入必不可少。邓悦和蒋琬仪(2022)实证研究发现,企业智能化转型能显著地激发创新。企业智能化转型后,产品研发数字化和供应商管理的信息化,能够更好锚定研发方向,提高研发效率。因此,减税政策在智能化转型企业会加倍提高研发绩效,更好地发挥减税作用,有利于实现科技强国的目标。

综上分析,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发力点与增值税减税改革的着力点不同,增值税作用于智能化投资、智能化产品销售和服务化转型,降低资产投资成本、减少增值税的现金占用和流出。而所得税则发力于智能化转型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通过提高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投入的抵税利益,提高减税效果。这两个税种的减税政策在引导智能化装备、技术创新投资方面发挥了协同作用,并将减税降负效果落到实处。

为了验证这一推论,我们以上市公司为样本,参照实证研究中数智化转型变量的测度方法①实证研究中并没有严格区分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实践中也无法区分,所有文本分析法构建词库是一致的。本文参考吴非等发表在《管理世界》2021 年第7 期《企业数字化转型与资本市场表现》一文使用的文本分析法识别智能化转型样本和构建智能化转型指数。,识别出2007—2021 主板已经实施智能化转型的上市公司,并计算其智能化转型程度度量指标,统计结果见表1。

表1 上市公司智能化转型情况统计表

如表1 所示,2009 年增值税转型全国推开,2009、2010 年与2007、 2008年相比,智能化转型家数和智能化转型程度都有显著提高。2016 年全面营改增政策实施,2014 年我国开始在六大行业实施加速折旧政策,2015 年扩大适用范围,增值税改革和加速折旧等政策促进智能制造国家战略落地,2016 年智能化转型家数占比从2008 年12.93%提高到65.68%,智能化转型程度值从0.68 提高到10.68。2018—2019 年两大税种的减税政策连续发力,截至2021 年末,智能化转型家数占样本数比例提高到80.29%,转型程度值增加到17.15。可见,多税种持续减税是企业智能化转型的有力支持。

(一)优化减税政策的必要性

根据《“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不同企业要对标不同的智能化转型目标。全面加快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进程,提高智能化贡献率,要进一步加大财税政策的保障作用。现有减税能够激励企业智能化转型,但存在如下问题:

1.减税政策与不同行业企业的智能化转型需求不匹配

肖建华和谢璐华(2022)税负粘性研究发现,不同行业、地区和产权的企业税负粘性不同,会造成相同的减税政策,在不同行业企业产生的效果不同。从减税对增值税转型的作用机理看,减税政策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企业必须有新增投资,否则不能获得减税利益。而不同行业企业智能化转型程度是不同的,转型企业的投资结构不同,减税政策的激励效果不同。根据德勤公司2018 年的调查,规模以上企业和小企业的智能化升级总投资中,硬件投资分别占35%和57%,远高于软件投资的19%和28%。刘行等(2019)研究发现,加速折旧政策主要刺激了小规模企业以及非国有企业的投资。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企业的智能化转型特点,有必要制定更精准的减税政策。

2. 减税政策的发力点与企业智能化转型的特征不匹配

根据减税改革的作用机制,可以发现我国减税政策重物质资本投入、轻人力资本投资和投资效果。这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第一,影响“稳就业”任务目标。企业智能化转型是企业生产资源的质量提升和结构调整的过程。以激励固定资产投资和研究开发投入为发力点的减税改革,提高了资本性投资和劳动雇佣的配置结构(樊勇等,2017),如果不能妥善解决智能化升级带来劳动冗余和高质量人才短缺的问题,必然影响企业转型决策和转型效果。当前“稳就业”是一项政治任务,国有企业肩负保就业的任务,不能根据需求的调整裁减员工。在企业转型过程中完成保就业任务,需要专项财税政策的支持。

第二,造成过度投资。如果减税政策集中发力新增智能化投资,可能会导致企业跟风转型、盲目投资,导致转型行动事倍功半,产生智能化转型风险(杜传忠,2021)。

第三,影响企业盈利。增值税减税降低了智能化软硬件的投资成本,有利于减少折旧和摊销成本,降低资产账面价值。但是,所得税加速折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由此,企业会确认更多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企业所得税费用,降低企业税后利润。

因此,加大财税政策对智能化转型的保障作用,需要提高减税政策的精准度和财税政策的协同性。

(二)优化减税政策的建议

1.制定针对智能化、数字化转型项目的专门减税政策

智能化转型是人机协同、软硬件集成的系统性投资项目。增值税减税改革和所得税优惠政策,从不同角度促进了固定资产投资和软件投资。目前,规模以上企业和小企业智能化转型投资结构也不一样,随着企业智能化升级,软件和服务性投资会增加。现在这种以硬件投资为重点的减税政策不利于引导智能化转型的系统性投资。因此,对智能化投资项目采取专项税收优惠是一个较好的选择。专门减税政策不仅激励目标更加明确,而且有利于税务部门管理和减税政策效果的定期评估,便于政策及时调整。企业也有更大灵活性,根据企业智能化项目规划,选择系统性决策方案。智能化投资项目专项减税包括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增值税政策主要是将留抵退税政策落到实处;
所得税政策可以针对不同投资的特点,将投资抵免税、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额等多种优惠方式有机结合。另外,税务部门要制定智能化专项投资的范围,应该包括智能化的硬件、软件、网络及员工技能培训和人才聘用等系统性投资。

2.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智能化转型的特点,采取差别性减税政策

已有的调查研究发现,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技术先进型行业智能化转型的起点不同、路径不同,大企业和小规模企业智能化模式也不同。我国减税政策一直侧重于技术先进型制造业。新兴行业和技术先进型企业,智能化程度高,人才结构更合理。而传统行业和老企业才是智能化转型支持的重点,这类企业融资难、装备比较落后、缺乏专门人才。所以,专门的智能化转型减税政策应该加大对传统制造业、老企业和小企业智能化转型投资的减税力度,采取行业差别性和规模差别性减税政策,鼓励传统行业老企业的整体改造智能化升级;
鼓励技术先进型企业创新性、突破性投资;
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智能化升级,优化工艺流程,提高技术装备升级水平和吸引专业人才就业。这种差别性减税政策,可通过调整减税的幅度体现,也可以通过税收返还实现。

3.加强财政政策与减税政策之间的作用互补与协同,提高政策组合的作用效果

对智能化、数字化试点项目进行财政奖励和补贴,适用范围较窄,是优中选优,对企业是锦上添花。而减税政策没有针对性,受益面会更广。减税政策对智能化转型投资激励幅度大,针对智能化产出贡献的减税政策少,这容易导致过度投资。比较理想的政策配置是,在制定专门针对智能化转型的减税政策基础上,对其中困难比较大的企业给予不同项目的财政补贴;
对智能化转型效果显著、有利于增强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的智能化项目给予财政奖励,比如突破卡脖子的技术,形成企业出口替代、拉动需求的创新产出,以及效率提升较大的转型项目。财政补贴和奖励与减税政策作用相互补充,可以更好地发挥政策组合的协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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